邢台县森林公安局侦破一起滥伐林木案

2018-07-30 点击数量:717

近日,邢台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抽丝剥茧,采用多种侦查手段,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件,刑事拘留3人。

2018年5月15日17时许,该局接群众电话举报称:邢台县宋家庄镇武家庄村西有货车正在装运木材。警情就是命令,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,未发现装有木材的可疑车辆,联系举报人又不接电话,遂通知武家庄村干部到现场,村干部因利害关系不愿配合工作。通过调取道路监控视频资料,查访多名群众等,该局终于锁定无证采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宋某军、尚某书、张某堂,于2018年6月12日立案进行侦查。

经查,2018年3月至5月期间,邢台县北小庄乡北于家沟村人宋某军,经邢台县宋家庄镇西店村人尚某书介绍,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采伐林木共计229株,合立木材积47.989立方米;其中宋某军购买并采伐武家庄村张某堂所有的林木51株,树种为杨树,合立木材积14.263立方米;宋某军购买并采伐宋家庄镇武家庄村6户村民所有的林木共计178株,树种为杨树,合立木材积33.726立方米,并将所采伐林木卖于南和县板厂。宋某军、尚某书和张某堂的行为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,涉嫌滥伐林木罪,2018年6月20日,该局依法对宋某军刑事拘留;2018年6月29日,该局依法对尚某书刑事拘留;2018年7月10日,该局依法对张某堂刑事拘留。

现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。